近日获悉,中广核电力近日公告,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王维先生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有关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荐王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时同意,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王维先生担任董事会下属薪酬委员会和核安全委员会委员,有关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维先生,1970年出生,法学博士,经济师。王维先生在法律与司法、资本与投资管理、组织人事、党建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8年起相继担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选办)副处长、干部六处(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和政治部主任。王维先生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维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