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 必须按照设计、工艺要求及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进行装配。
1.2 装配环境必须清洁。高精度产品的装配环境温度、湿度、防尘量、照明防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3 所有零部件(包括外购、外协件)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
1.4 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砂粒、灰尘和油污等,并应符合相应清洁度要求。
1.5 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划伤和锈蚀。
1.6 油漆未干的零件不得进行装配。
1.7 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
1.8 各零部件装配后相对位置应准确。
1.9 装配时原则上不允许踩机操作,特殊部位必须上机操作时应采取特殊措施,应用防护罩盖住被踩部位,操作者须穿平底步鞋以防止破坏漆膜,电瓶及非金属等强度较低部位严禁踩踏。
2、联接方法的要求
2.1 螺钉、螺栓联接
2.1.1
螺钉、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与板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螺钉及螺栓头部不得损伤。
2.1.2
有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应采用力矩扳手按规定拧紧力矩紧固。未规定拧紧力矩的螺栓,其拧紧力矩可参考附录一的规定 。
2.1.3
同一零件用多个螺钉或螺栓紧固时,各螺钉(螺栓)需顺时针、交错、对称逐步拧紧,如有定位销,应从靠近定位销的螺钉或螺栓开始。
2.1.4
用双螺母时,应先装薄螺母后装厚螺母。
2.1.5
螺钉、螺栓和螺母拧紧后,螺钉、螺栓一般应露出螺母1-2个螺距。
2.1.6
螺钉、螺栓和螺母拧紧后,其支承面应与被紧固零件贴合。
2.2 销连接
2.2.1
定位销的端面一般应略高出零件表面,带螺尾的锥销装入相关零件后,其大端应沉入孔内。
2.2.2
开口销装入相关零件后,其尾部应分开60°~ 90°。
2.2.3
重要的圆锥销装配时应与孔进行涂色检查,其接触长度不应小于工作长度的60%,并应分布在接合面的两侧。
2.3 键连接
2.3.1
平键与固定键的键槽两侧面应均匀接触,其配合面间不得有间隙。
2.3.2
间隙配合的键(或花键)装配后,相对运动的零件沿着轴向移动时,不得有松紧不均现象。
2.2.3
钩头键、锲键装配后其接触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面积的70%,且不接触部分不得集中于一处;外露部分的长度应为斜面长度的10%~15%。
2.4 铆接
2.4.1
铆接的材料和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铆钉孔的加工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4.2
铆接时不得破坏被铆接零件的表面,也不得使被铆接零件的表面变形。
2.4.3
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铆接后不得出现松动现象,铆钉的头部必须与被铆接零件紧密接触,并应光滑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