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云南省水利厅牢固树立“打硬战、兑现军令状,拼命干、年底交总账”思想,狠抓“六个专项行动”,助推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经过上下齐努力,全省12564个行政村全部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细则》要求。
问题整改排查专项行动
2019年7月22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了宣威市《饮水遭遇“假工程”》。事件发生后,省水利厅党组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扛实责任,对农村饮水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反馈问题整改比较缓慢的州(市)进行了通报,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水利厅组织在全省范围内从8个方面查找差距,并安排部署全省16个州(市)对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农村供水工程592874件,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有2427件。截至2020年6月底,2019年排查发现的问题和2020年排查发现的836件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昭通市镇雄县坡头镇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乌蒙山片区”腹地,地形切割深,海拔高差大,地表水源缺乏,地下水位较低,许多群众在屋顶圈个“露天水池”,直接饮用“望天水”,水量和水质难以保障。特别是堰塘村、笔花村、花果村等地有2万多群众近1万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更是极端困难。水利部、省水利厅多次到达实地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在昭通市水利局、镇雄县水务局共同努力下,经过现场勘测,决定建设坡头镇提水工程,自新场村九股水水源取水,采用三级泵站提水,从一级泵站到笔花山高位水池,最大高差680余米,解决了2万多人长期缺水的历史问题。水利部田学斌副部长亲临现场指导,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评价。
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按照《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对标对表,攻坚克难,稳步提升水质合格率。着力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饮用水水源信息,配合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着力在供水工程建设或改造中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并培训管理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净化消毒设备;着力发挥县级区域水质检测中心作用,或加强与县级疾控中心合作,加强供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着力教育引导水窖供水人口按照水窖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使用水窖水。迪庆州、怒江州水质合格率较全省偏低,州委州政府高度关注,及时采取措施并取得实质效果。
其中,迪庆州实施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了26个乡镇驻地水源地保护项目。2020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273件,学校4所,幼儿园84所,安装集中净水处理设备4套,安装入户净化设备12334套,改善了53063农村人口及6082名在校师生饮用水水质。同时,完善取水口设施建设、对已建10年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网进行提升改造。怒江州对全州1622件农村饮水工程建后运行状况进行再次排查、复核,建立健全农村饮水管护机制和季节性缺水地区的应急保障机制,配套安装净水、消毒设施1279套,其中:净水消毒设施一体机744套,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
水工程管护维修专项行动
以深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为着力点,指导督促县级水利(水务)局 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单村工程延伸至村委会,建立乡镇和村级管水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明确分散供水工程由农户自用自管,确保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都有人管。
为了加强供水工程管理,保山市施甸县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实施企业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因地制宜实行专业化公司、用水户协会、村集体或委托专人管理以及阶梯式水费收取等管理模式,不仅杜绝了水资源的浪费,还保证了管理的有效到位,同时还兼顾了产业的发展。
水费收缴专项行动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9〕27 号)明确的主要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工作。2020年4月30日前对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2020年6月30日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到95%以上。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有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4192处,已收费工程4192处,占100%。千人以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82376 处,已收费工程82376处,占100%。
服务承诺专项行动
各州(市)督促指导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在2020年5月30日前向社会承诺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职责,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投诉和社会举报等工作,并指导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包括村集体、用水户协会等)向用水户承诺按量保质供水、管网维修服务及时限、水费收缴与使用公示等内容。
为充分调动受益区群众和社会对饮水安全工作的监督,防患于未然,云南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在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及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又将国家、省、州(市)、县(市、区)四级监督举报电话发放至所有受益农户。2020年4月30日又在全省5000余万手机用户上公示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电话和地方水利部门监督电话,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供水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抗旱应急拉水送水专项行动
针对干旱缺水和农村供水工程季节性缺水情况,要求州(市)水利(水务)局要指导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拉水送水行动,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省水利厅也及时下拨了抗旱应急资金。从2020年1月19日到9月30日,全省累计有14个州市(怒江、迪庆除外),99个县(市、区),505个乡镇,1861个行政村因干旱缺水组织拉水送水。拉水送水总量137.3万立方米,247.78万人次,其中贫困户44.71万人次。
红河州弥勒市2020年降水总量为正常略少,进入旱季持续干旱,导致部分水源点水量减少,不能保障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弥勒市针对部分村组存在季节性缺水风险问题,指导全市12个乡镇补充制定“一村一策”供水应急预案共1088个,自2020年4月份以来整合应急、水务资金90万元,组织各乡镇、各村组针对山区、半山区群众,特别是孤、寡、残、五保、贫困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拉水送水,采取从各乡镇辖区内水源点拉、调水等措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截止2020年7月累计送水量20200余立方米,拉水送水涉及全市12个乡镇42个村,2993户12328人其中学校师人口327人,受益贫困户807户3016人。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刘刚厅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六个专项行动”落实。省厅领导根据分片包干责任,围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深入一线督战。并指导细化推进“六个专项行动”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做到每周有调度,每日有进展,千方百计狠抓落实。
经过上下齐努力,云南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在脱贫攻坚普查中顺利过关,为下一步全面转入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